(圖片來源:維基百科轉載媒體am730 @Youtube截圖)
(更新資訊:本文張貼於2025-12-02 4am。幾小時後,特首李家超宣佈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火災事故,當中處理八個問題,詳情見本網誌Facebook。然而,輿論指此「獨立委員會」因沒有法定權力進行調查,如傳召相關人員及查看文件等,能否作出公正結論成疑。)
大埔宏福苑世紀大火揭示的,除了是建築維修安全有法不依、監管漏洞等問題,更是清一色「愛國者」治港下的權力制衡薄弱,一言堂社會封殺異見所引來的管治敗象下,民眾福祉毀於一旦。
災難造成至少151人死亡(截至12月1日傍晚,數字下同),全城震驚哀痛。慘劇發生之前,已傳出屋苑以天價維修,引發居民、關注樓宇工程的民間人士質疑有否涉貪;直至悲劇發生,又引發了維修用料是否安全達標、建築安全的執法與監管部門有否怠職,這些疑問早在災難發生前已提出多時,但一切都只在災難發生後,廉政公署和政府才拘捕相關人士。
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被國安拘捕
事件所涉方眾多,問題複雜,必須有全面、嚴謹又公正的調查來尋真相,但當市民提出要求及眾議紛紛時,政府使出鐵槌——國安處拘捕一名發起聯署、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查究真相的大學生(據悉被指煽動),又拘捕前屯門區議員張錦雄。另外,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要求立會緊急辯論災民安置及支援工作,被該會主席拒納。
過去未由「中央全面管治香港」時,每有特大事故,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尋出事因由並提出改善建議,是香港向來的管治文化重要部分,例子如2012年的南丫島撞船事故及2015年的鉛水事件。這類委員會成員不涉事件相關方,主席由具公信力的人士如法官出任,以示公正獨立。今次宏福苑大火傷亡眾多,要求成立這類委員會正常不過,但發起人卻被拘捕,有可能違反國安條例。
四大訴求獲逾萬人簽署支持
發起人中大學生關靖豐,首先成立「大埔宏福苑火災關注組」,在聯署信內提出四大訴求——持續支援受災居民、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重新審視工程監管制度、追究監管疏忽並問責政府官員。他於一日之內收到逾萬人簽署,翌日即被捕,關注組社交媒體專頁和聯署網頁隨即消失。
估計,最觸動政權神經的訴求,也許是「追究監管疏忽,問責政府官員」。宏福苑去年出現天價維修工程事件,一直有居民及輿論質疑是否有區議員、業主立案法團及工程公司為利益連成一線。
天價維修屋苑引發利益輸送質疑
今次火災發生前,亦已有居民及關注人士留意到維修期間的火災危機,曾向政府部門反映,及至慘劇發生,輿論質疑是否有官員監管失責。政府部門近日雖提及有就居民關注而巡查及監察測試施工材料如外牆棚架保護網(主要針對是否有阻燃功能),但這一切未阻止奪命火的發生。
現時,政府有專案小組及廉署調查大火起因,已拘捕12人,包括承建商、工程顧問公司人員、搭棚判頭等,又發現承建商違規使用未達阻燃安全標準的平價棚網。然而,至今被追究的是私人建築業界,卻未觸及公權力人士如官員及區議員。
火災前已提出危機卻遭官員冷待
一直關注樓宇工程安全的建築工程商人、政評人潘焯鴻在慘劇發生前,已跟進宏福苑的維修安全問題。他表示在一年多前,曾與居民取了棚網和蓋窗的發泡膠作燃燒測試,發現不安全(業界指合標準棚網在離開火源後須於4秒內熄滅),遂聯絡消防處、勞工處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跟進,卻遭冷待,他懷疑是否有官員失職,並指有關官員要為今次大火負責。
除了懷疑建築規例有法不依和當局監管不力外,還有建築業界長期存在的串謀投標(俗稱「圍標」)的嚴重問題,當中通常涉及貪腐、工程質量減損、偷工減料及居民被壓榨巨款。
屢次違規的宏業建築奪天價維修工程
今次承辦維修工程的建築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被傳媒揭發,過去至少10次被控違反職安法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當中3次控罪涉及棚架安全;更於2023年因疏忽不當,被屋宇處紀律處分,禁止進行小型工程4個月及罰款5萬元。然而,背著過去的劣績,卻成功以3.3億元(港元,下同)的天價,投得宏福苑的維修工程。
火災發生後,有媒體獲得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就57間投標公司作出的分析報告,給予宏業建築最高分數,但卻在「背景評分」一欄,隱瞞了宏業建築過去所有的違規官司記錄。亦有政評人指出,鴻毅對工程的估價為1.54億港元(此估算必須保密以保公平),宏業報價1.52億元,如此接近的投標價令人質疑當中是否有約定的圍標情況,而後來最終造價變了3.3億港元,遠高於業界市價,卻竟被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採納,每戶居民須分擔16萬至18萬元維修費,引發小業主們質疑起哄。
老牌建制區議員支持天價維修工程合約
小業主去年中在法團特別大會要求旁聽會議,卻被法團主席拒絕。時任法團顧問的,是來自老牌親北京建制政黨「民建聯」(民主建港協進聯盟)的黃碧嬌,她支持法團對聘請天價維修的宏業建築的議決,而當法團主席被小業主圍攻時,她曾護駕支援,最終引起大量業主不滿並罷免法團,選出新成員。
同時,黃碧嬌亦是宏福苑當區的區議員,但在火災慘劇發生後,她回應傳媒時,指宏福苑並非她作為區議員的選區範圍,這與事實不符。她是大埔南區議員,而翻查政府區議會的地方選區劃界,大埔南選區確涵蓋宏福苑。
政府的火災原因調查未觸碰公權力人士
以上種種已令居民和公眾質疑,在選擇有不良違法記錄的承辦商進行天價維修工程,及後有人質疑其施工物料(棚網)的阻燃防火安全是否達標,居民屢見工人吸煙而反映未果,到後來真的發生火災,火勢一發不可收,奪走逾百人命,過程是否關聯於工程承辦商、工程顧問公司、涉事舊業主立案法團、負責監管的政府官員、有關區議員黃碧嬌以至其政黨之間,存在千絲萬縷的關係?
從建築消防安全的監管不善,及至懷疑工程投標過程利益輸送,當中有否握公權力人士(官員、區議員等)需要問責?若沒有獨立調查委員會作第三者有公信力的調查,錯縱複雜的問題與關係,將難獲釐清並汲取教訓。但提出這種要求的,已被當成涉嫌國安罪犯。
清一色「愛國者」治港下的權力制約成疑
香港在2020年訂立國家安全法,2021及2023年修改了相關選舉條例,立法會和區議會參選人必須通過資格審查,實際上是政治審查,以達至政權要求只有「愛國愛港」者(民間詮釋為擁護北京政權者)才可參選,同時大幅減少直選議席,削弱了民間監察政府的權力。過去的民主派從政人及大量公民社會組織消失(很多人仍在坐牢)。發表異見、要求追究官員及公權力人士責任者,又會隨時被指煽動而入獄。現在,坊間異議聲音收歛,成為清一色無異議「愛國者」治港的一言堂社會,失去對權力的制衡。
今次世紀火災引發的是制度與公權力能否受到制約的問題,而非像政府於火災發生翌日提及日後建築工程以金屬架代替竹棚那麼簡單,亦非單單加強監管措施就確保改善,而是香港「由亂及治、由治及興」之後被「中央全面管治」,權力制約益形困難的根本制度問題。
一言堂社會可對立法會議員有何寄望?
立法會換屆選舉在即,而今次災難發生後,現屆立會福利界議員狄志遠去信立會主席,要求該會緊急辯論災民安置及支援工作,這種緊急辯論也是過去香港立法會的慣常機制,而今次的要求亦非追究官員責任等敏感話題,都被主席梁君彥拒絕。
那麼,市民對所謂民意代表、監察政府的立法會議員還有何寄望?

